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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专利申请的好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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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专利申请的好处有哪些?

作者:晋中泰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21 08:35:35

PCT是专利领域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申请主要目的在于,简化以前确立的在几个国家申请发明专利保护的方法,使其更为有效和经济,是中国企业和个人申请国外专利的主要途径之一,下面跟随晋中商标注册来看下PCT专利申请的好处有哪些?

1、简化和规范向外国申请专利的手续。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份PCT申请,就可以在申请日起30个月内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而不必在12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内向每一个国家分别提交专利申请,为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提供了方便。

2、推迟决策时间,有利于调整申请策略,准确投入资金,节省不必要的开支。由于PCT申请的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分开,使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进行调整。

3、可以比较快地获得申请日和有比较长的时间筹集申请经费。利用PCT申请这一途径,可以将主要费用支付的时间最长延长到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同时又不影响及早获得申请。

4、完善申请文件。申请人可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和专利性书面意见,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以上是关于pct专利申请的四大好处,另外专利是否获得专利权,由该国家的法律决定,因此建议选择有涉外代理经验的专利代理机构比较靠谱。

现在许多人习惯将自己的专利交给专利代理公司进行申请办理,虽然省时省力,但是专利代理费用也是不菲,实际上,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个人在网上进行申请办理专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网上申请专利的流程,方便大家自己进行申请。

对于申请专利的小白来讲,建议申请时可以委托下相关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因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具有专业性且与知识产权局比较熟悉的来往关系,对一些规则比较了解;很多朋友可能因为申请专利时候专利撰写得不是的很好且专利申请时对权利的要求没有全盘考虑因此给专利申请大大拖了后腿,非常不值得。利申请流程大致为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到授权、发证这几个流程,每个流程需要跟进进度看看是否有所偏差,这样能够及时上交相关资料,做好背后工作,一般流程如下:申请:上传齐全的资料,当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次日返还专利申请文件副本一份、专利号。

受理:约7个工作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受理通知书,需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缴纳申请费。初步审查:初步审查相对较简单,专利局会针对以上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补正。这一步就是校正的过程。实质审查:发明申请公开之后,开始实质审查。审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而后等做出评价。授权:这一步基本已经拿下专利,不久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颁发证书。以上就是专利申报代理公司流程的情况介绍,希望能够为大家申请专利的时候提供帮助。

在政府逐渐对创业加大扶持力度后,再加上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新增长公司高达上万家,在注册公司似乎成了年轻人创业的潮流,不仅仅是中国人喜欢来注册创业,也有越来越多的外国友人来创立公司、完成梦想、提高自己的人生阅历。由于很多老板几乎都是第一次创业,他们对很多创业用得到的知识和注册公司流程以及注册公司注意事项都不太懂,在之前的文章里小编写过“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创办公司吗”看过那篇文章的小伙伴们都知道,答案是可以,那么,今天注册公司平台小编就来说说这个问题——外国人和外国的企业可以向我国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吗?

不知道答案的朋友们一起往下看吧!《商标法》第17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所以,综上所述,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可以向我国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外国友人都进军中国企业了,你还在等什么?快快行动起来吧。

驰名商标认定方式天津滨海商标网 2011年11月13日一、行政认定

1、商标异议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商标局  法律依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2003年4月17日)第四条第一款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2、商标争议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商标评审委员会 法律依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2003年4月17日)第四条第二款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3、商标管理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商标局 法律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2003年4月17日)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二、司法认定1、商标侵权案件审理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32号)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当事人对曾经被行政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请求保护的,对方当事人对涉及的商标驰名不持异议,人民法院不再审查。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审查。  

2、域名侵权案件审理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24号)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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