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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社集体专利注册的具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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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社集体专利注册的具体作用

作者:晋中泰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04 08:04:29

商标局在收到晋中商标注册申请之后要进行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是对商标注册申请手续是否齐备,申请文件填写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进行审查。主要涉及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商标注册申请书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费用是否已经缴纳等事项。商标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之后要进行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是对商标注册申请手续是否齐备,申请文件填写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进行审查。主要涉及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商标注册申请书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费用是否已经缴纳等事项。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手续齐备并且申请文件填写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会予以受理并发出《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填写不符合规定,商标局就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于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部分内容的,商标局会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补正,要求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形式审查合格,发出《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商标局的实质审查包括对绝对禁止注册事项的审查和相对禁止注册事项的审查。

绝对禁止事项审查包括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中是否使用了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涉及商标法第8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6条。相对禁止事项审查理论上应当对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权利(广义上的)冲突做全面的审查,但由于在先权利太过分散,商标局不能一一掌握。因此,审查时只对是否与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初步审定的商标和在先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进行审查。涉及商标法第28条、第29条。

为适应专利收费业务的不断发展,为专利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的专利收费服务,特开发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用于缴费人通过网络提交专利缴费的明细信息。

以下为本系统的使用说明,请您在使用前仔细阅读。

一、可通过网上提交专利缴费信息的缴费方式

本系统提供银行汇款、邮局汇款及窗口面交等三种缴费方式的专利缴费信息补充及管理功能。

二、在网上提交专利费用信息的时限

1、银行汇款及邮局汇款: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缴费人缴纳费用时应向专利局提供申请号(或专利号)、费用名称及金额等必要缴费信息。费用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时遗漏或无法在汇单上记载所有必要缴费信息的,应当在汇款当日最迟不超过第二日通过专利费用网上补充缴费信息系统补充。

2、窗口面交:费用直接向专利局(包括专利局各代办处)缴纳的,应当在缴费当天通过专利费用网上补充缴费信息系统或填写缴费清单提供缴费信息。

三、网上提交专利缴费信息的法律效力

1、银行汇款和邮局汇款:通过本系统提交缴费信息并于银行或邮局汇款成功匹配的,专利局将按照缴费人补充的缴费信息进行收费处理,针对同一汇款多次补充缴费信息的,以规定的期限内最晚提交的缴费信息为准。汇款当天补充缴费信息的,以汇款当日为缴费日,未在当日补充的,以补充完整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补充缴费信息最晚不得超过汇款的次日。

2、窗口面交:专利局(地方代办处)按照缴费人提交的缴费信息进行收费处理,以缴费人实际支付费用的日期为缴费日。

四、网上提交专利缴费信息的填写要求

为保障缴费信息的成功提交和使用,缴费人在本系统提供的缴费信息页面填写缴费信息,应根据页面中的填写提示,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填写页面中有“*”标记的项目为必填项目,其他项目为可选填项目。汇款人名称、汇款金额、汇票号码、汇款日期等项目填写不准确的,会导致缴费信息无法补充成功。

五、网上提交专利缴费信息的隐私安全

缴费人在本系统中提交的与专利缴费有关的个人资料和信息,仅用于专利收费目的,本系统不会将其信息泄露给其他第三方,本系统将根据执法单位的要求或为公共安全的目的提供个人信息,在此情况下的披露,本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

现行《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所以专利权人自己,也可以无效自己的专利。

专利权人宣告自己的专利无效,有以下几种目的:

1、提高权利稳定性

经过无效宣告程序的专利,由于相当于又经过了一次审查,因此相较于申请后的授权,经过无效宣告程序仍然被维持有效的专利,权利要求稳定性更好,其价值也更高。后期无论实施还是许可,其承担的被无效的风险都更小,更加有利于市场推广。

2、修改权利要求书

由于专利在授权后,专利保护范围即已经固定,没有后续程序让专利权人修改权利要求,因此,如果专利权人想要修改保护范围,只能通过无效自己专利的方式来进行,然而无效程序中的修改,也有很多限制,需要按照规定的修改方式修改才可以。

3、涉及权属纠纷

玉石俱焚极少情况下,宣告自己专利无效也可能是恶意的,例如涉及专利权归属纠纷时,名义上的专利权人可能会有“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的做法。

4、其他原因

经济社会活动繁杂多样,参与其中的各方需求不同,专利权人出于某些方面的考虑,可能会无效自己的专利权。

2001商标法修改后就能凭身份证进行个人晋中商标注册,但07年限定了自然人申请必须有经营资质,具体来说就是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承包合同等。而且有一点必须注意,个人申请商品类别必须与其经营范围相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负责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签约人身份证;

(二)承包合同。

三、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经营者的身份证;

(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四、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五、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六、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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