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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谷区公司商标变更办理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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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谷区公司商标变更办理的步骤

作者:晋中泰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09 08:29:30

1、申请人资格:

(1)自然人或法人。

(2)欧共体成员国的国民。

(3)非欧共体成员国的国民,只要其所属国是巴黎公约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

(4)在欧盟成员国或巴黎公约成员国有住所的自然人或有真实营业场所的法人。

(5)所属国与欧盟有互惠协定的该国国民。

2、欧盟商标注册流程(顺利情况):

(1)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检索报告:内协局自行对在先注册或申请的欧共体商标是行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同时,除法国、德国和意大利以外的其他欧共体成员国商标局都会进行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申请人将在商标获准公告前收到上述检索报告,并决定是否安排商标公告。

(3)实质审查:内协局审查欧共体商标申请时,只对其可注册性(即显著性),也称绝对理由,进行审查,不进行相对理由的审查,也就是不会引证在先权利驳回申请。

(4)公告: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欧盟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3个月为异议期。

(5)注册核准: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商标注册证书。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大概需要18-24个月。

3、有效期:从申请日起算10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6个月申请商标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该声明是专利局统一制定的一种表格。声明要逐项填写,要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以及申请日期,要有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的签章。

当撤回手续合格时,专利局寄给申请人一根手续合格通知书;当撤回手续不合格时,则寄给申请人一根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如果在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提交时,专利局对该项专利申请已经做好了公布的印刷准备工作,那么声明中提及的该项专利申请将仍予以公布。因此,申请人如果想撤回其专利申请,一定要及时准确的了解自己的专利申请在专利局的审查情况,尽量避免既没有或者专利权,又使自己的发明创造公开而由他人任意无偿使用被动局面出现。

提起专利申请,很多人觉得这都是有技术的科研人员才能做的事情,其实事实并不是这样的,任何一个公民,只要有技术,发明创造了新的产品,都是可以进行专利申请的,更何况,如今新闻频频报道不断有民间的高手申请专利,如果此刻你也萌生了这样的想法,想申请一个发明专利,首先你要知道的就是: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

(1)受理阶段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2)初步审查阶段经受理后的发明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3)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4)实质审查阶段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

(5)授权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发明专利申请是专利申请中相对来说难度比较大的,所以在进行申请之前要搞清楚他的流程,根据流程做好相应准备,才能够为顺利通过各项审查做好铺垫,提高专利发明申请的成功率。

前不久有个要进行晋中商标注册的客户来访问网站,看到有个栏目“商标案件”,一头雾水,便来进行咨询,在大家通常理解下,商标案件可能更多指的是商标侵权案件、商标使用纠纷等等,但是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产生的案件却不是如此,且听小编娓娓道来。

总结在商标案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商标驳回复审。个人或者公司在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商标在实质审查时候,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申请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进行检查、检索、对比和分析、研究,不通过的时候将对商标进行驳回申请。此时申请人需要通过驳回复审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的理由及证据,争取商标通过的机会。

二、异议申请。可以通过对全行业的商标注册正在申请的情况进行查询或监控,如有发现他人对已在先使用或者注册的商标构成潜在威胁或者侵权的,整理相关材料证据,对他人商标进行提异议申请,商标局受理后,将会对这些商标进行处理,进而达到保护自己商标或者品牌的目的。

三、异议答辩。商标异议答辩即对他人对自己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进行的处理,在收到异议材料后,需要进行材料和相关证据收集,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人进行分析评估,提交材料进行异议答辩,材料中尽可能从各个角度区别与他人提出的异议原因。

四、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当他人已经注册商标对自己已经使用的品牌或者已注册商标构成侵权时,可以整理材料对以注册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使商标无效,这个和异议申请有点类似,但是对象不一样,异议申请主要针对正在申请的商标,无效宣告则对已注册的商标进行的处理。比如近期比较有名的网红博主“敬汉卿”被其他公司抢注就可以通过无效宣告的方式使得他人抢注的商标无效。通常在提出无效宣告申请成功后,如提出方还未进行商标注册则建议尽快进行注册,已达到保护品牌的目的。

五、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答辩。无效宣告答辩为正在注册的商标被他人提商标无效后,被宣告方需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答辩材料,成功后可继续使用该商标的过程。

六、撤销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主动的对他人商标提出撤三申请,一种是当被他人对自己的商标提出撤三申请时提供使用证据进行的处理。

1、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对他人商标提出撤三):对注册已经满3年及以上的商标,但是未使用过的商标,可以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使得这个商标无效。此操作配合商标注册,成功注册后可以获得该商标的使用权。

2、撤三提供使用证据(被他人提出撤三):当商标被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时,被撤销的商标持有人需要向商标局提供使用证据,成功后可以有效确保商标有效性。

以上就是大家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或者成功注册商标后甚至是没有注册商标时候可能会涉及的商标案件类型,因为每种案件类型不同,时效性不同,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同,如果有商标案件的需要时建议通过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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